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室外管网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发改投资[2014]3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邯郸市中华北大街西侧,永新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施工内容为室外管网敷设、铺装工程、绿化工程、10KV配电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包含室外管网敷设、铺装工程、绿化工程、10KV配电工程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2016 〕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01 08:30:00 至 2022-10-08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2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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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路146号 | 地址: | 邯郸市果园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东行50米路南三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书贵 | 联系人: | 周中良 |
电话: |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电话: | 0310-3158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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