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华侨城置地NO2015G61地块项目(E地块)14号楼供配电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己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 / 标段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南京华侨城置地NO.2015G61地块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南部鱼背地块,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夹江以东、扬子江大道以西、南至天宝街、北至平良大街。
2.2项目规模: 南京华侨城置地NO.2015G61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6万m2, 本工程为E地块14#楼,建筑面积约6889.93㎡。
2.3计划工期:暂定E地块14#楼供配电工程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及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送电,具体现场工期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招标人要求实施。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NO.2015G61地块项目(E地块)14#楼供配电工程,工程内容主要为10kV供配电过渡电源方案批复的申请、以及GH地块新增2台环网柜、E地块2#中心站和外线、E地块4#配电房所有电力配套设施设备施工,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采供、安装、调试、验收、试验、送电及移交工作,须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的验收及送电标准,保证最终送电并移交招标人投入使用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中标人负责代招标人征询过渡电源电力外线最优方案批复,并协调供电相关流程和手续办理。中标人负责协调外线管孔租赁相关手续的办理(如有涉及)。中标人负责办理施工验收、送电工作及移交给招标人投入使用的一切相关手续。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须具备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专业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五年)承接并已完成且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似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两个,需提供合同、电力工程竣工报告或受电工程验收结论单证明等资料。
(4)信誉要求: /
(5)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5年以上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需在投标人企业注册,并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需提供相关执业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资料。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五年)承接并已完成且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似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一个,需提供合同、已完电力工程竣工报告或受电工程验收结论单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等证明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团队组织构架,附主要人员简历、从业经验、持证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6)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不良行为,被华侨城集团暂停投标资格或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工程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的投标人同时报名参与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如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进行报名的,将直接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取消资格预审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申请人允许中 / 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R合格制 / □有限数量制。
4.2本次资格预审所有环节均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中进行操作。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5.1.1凡首次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octdzzc.chinaoct.com/)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可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操作指引。若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及时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5.1.2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查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后,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octdzzc.chinaoct.com/)参与项目。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2.1请有意参与的申请人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octdzzc.chinaoct.com/)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根据《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申请、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的通知》有关约定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3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6.2递交方法:申请人应在上述时间前登陆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https://octdzzc.chinaoct.com/)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成功后可以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查看递交状态。
6.3未按时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由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自动加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octdzzc.chinaoct.com/),依法必招标的项目公告会同时发布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其他
8.1本资格预审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8.2本资格预审公告尚未说明情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子江大道888号鱼嘴湿地公园3号门东侧50米
联 系 人:施楠
电 话: 025-89698500
电 子 邮 件 : shinan01@chinaoct.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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