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07日 16:46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审旗通用机场场外变压器至动力中心输配电工程设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乌审旗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7日 16:4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07日至2022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49674559 | ||
采购单位 |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审旗嘎鲁图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主任 72201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审旗嘎鲁图镇七马路政务大厅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园 15149674559 |
项目概况
乌审旗通用机场场外变压器至动力中心输配电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HW-2022-CG0104
项目名称:乌审旗通用机场场外变压器至动力中心输配电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 微型企 业,监 狱企 业,残 疾人福 利性单 位 | 2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7日 至 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
联系方式:李主任 722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七马路政务大厅对面
联系方式:袁园 15149674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园
电 话: 1514967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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