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廊坊市香河县文化馆0.8MW、规划馆0.6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业主为香河县昇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合力信智慧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s://www.hlxzhjy.com)以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在廊坊市香河县文化馆和规划馆建筑屋顶开发建设光伏项目,经初步统计,项目利用屋顶面积约1.1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1.4MW。屋顶光伏系统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
香河县文化馆于2017年建成,建筑面积约3万平米,屋顶面积约5700平米香河县文化馆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装机容量0.8MW,小EPC安装、采购及施工,包括:(1)出具荷载报告(附计算书)+加固方案+加固施工图纸+光伏施工图纸,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出具盖章版;(2)文化馆约5700平米屋顶拆除原装饰性横架,铺设安装承重钢架加固,钢架立柱漆面出现腐蚀,施工时重新喷涂油漆防腐,施工前检查屋顶防水情况,如检查屋顶防水情况良好,需向发包人及香河县运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具屋顶无漏水、渗水现象且满足光伏施工条件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承包人公章;(3)辅材采购施工(除光伏板和逆变器、气象仪外其余全部);(4)前期备案及后期电站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发改验收等)(如涉及)及相关手续办理。
香河县规划馆于房屋主体2013年建成,建筑面积9000平米,屋顶面积约5000平米,香河县规划馆0.6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装机容量0.6MW,小EPC安装、采购及施工,包括:(1)出具荷载报告(附计算书)+光伏施工图纸,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出具盖章版;(2)规划馆建筑水泥屋顶面积约5000平米,施工前检查屋顶防水情况,如检查屋顶防水情况良好,需向发包人及香河县运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具屋顶无漏水、渗水现象且满足光伏施工条件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承包人公章。(3)辅材采购施工(除光伏板和逆变器、气象仪外其余全部);(4)前期备案及后期电站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发改验收等)(如涉及)及相关手续办理。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1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4.1.1全部设备及材料(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气象仪除外,甲供)采购需从招标人提供的白名单中选用,投标人可提供备选厂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
2.4.1.2勘察及设计部分:项目的勘察(不含开发阶段的勘察)、技术部分约定的设计范围的屋顶荷载校核(或荷载验算)、初步设计方案、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概预算的编制工作。屋顶结构载荷校核,屋顶护栏、人字爬梯、运维马道及物联设备的设计。
2.4.1.3土建部分:支架基础、设备基础、接地系统、屋面上人爬梯、屋顶围挡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土建施工内容。
2.4.1.4机电安装部分:
(1)支架、组件、逆变器、配电柜、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系统、上人梯(人字/斜爬梯)、运维马道及物联设备等所有设计文件规定的机电安装工程安装(含施工临时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他临建设施)及调试、检测、试验;
(2)全部物资卸货保管。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桥架、过路管、PVC管、线缆接头、热缩管、交流箱支架、地线、防护措施物资等施工必备辅材及设计规范文件要求物资的采购、检验、卸货、保管;
(3)质保期内的消缺。
2.4.1.5辅助设施部分:
(1)用于组件清洗的上水管道安装(含增压泵)、屋顶电站检修马道及上人屋面的之字形爬梯等设施安装;
(2)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防等。
2.4.1.6负责对光伏支架生产厂提供的支架结构体系方案进行支架抗风等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受力计算校核,支架材料强度理论计算和样本实体强度试验检测,提供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负责承担评估工作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4.1.7光伏电站接入批复、并网手续办理,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30天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低压并网发电效率不低于81.6%
2.4.1.8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数智化平台接入物联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智化应用,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4.1.9服务项目及其他:
(1)按监理单位和甲方要求提供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程资料。
(2)联合试运转、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投保建筑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3)组织消防验收,配合完成政府各类工程专项验收(含环保、水保等),配合生产移交。
(4)站内设备、物资二次搬运。
(5)各子项目场地清理。
(6)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他工作。
(7)项目完工后的竣工资料编制及提交。
2.4.1.10配合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监、质监、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
2.5合同工期: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或其他相关供电公司验收批复实现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且满足以下要求: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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