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绿化苗木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
发布单位:中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发布时间:2025-01-19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20 10:00:00
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洪路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竞谈采购条件的绿化苗木等物资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各有意竞谈人参加。
2.项目概况
中洪路位于东莞市西北部,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东莞市中堂镇进园大道(往北通过跨东江北干流的规划中新大桥连接广州),往南经中堂、望牛墩、洪梅镇,终于洪梅镇洪屋水道。终点通过太阳洲立交接上沿海公路,全线全长19.396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功能),设计速度为每小时80 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第三合同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及其供配电工程和绿化工程。路面工程 (含新建路面、扩建路面、旧路面改建、人行道、路缘石及无障碍通道等),交通工程(含交通标线、交通标志(版面、杆件)、交通信号灯(灯具、杆件、电线)、人行道护栏、波形护栏及轮廓标等安全设施,照明及其供配电工程(灯具、灯杆、箱式变电站、线路敷设及接地等),绿化工程(中央绿化带、侧绿化带的绿化等),绿化总面积约为111253平方米等。
3.采购内容及数量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及规格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竞谈人资格要求
各竞谈物资包件竞谈人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现场需求;
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要求及图纸设计要求;
4.5供货业绩要求:无;
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202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其他要求:
4.7.1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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