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沐明悦府五期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水沐明悦府项目 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清发改复【 2018 】 5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水沐明悦府五期供配电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东侧,枚乘路北侧 ;
2.1.2 建设规模:水沐明悦府五期总建筑面积约为 83658 ㎡,其中高层 7 栋,多层 2 栋,包括 31# 、 32# 、38#-43# 、 46# 楼以及 42# 楼和 43# 楼中间商业,地下人防。
2.1.3 合同估算价: 12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23 年 4 月 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标准要求 : 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水沐明悦府项目五期供配电工程(包括 31# 、 32# 、 38#-43# 、 46# 楼以及42# 楼和 43#楼中间商业,地下人防),要求对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送电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水沐明悦府项目五期供配电工程全部工程施工及验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工程保修等工作;临时用地内因施工需要拆除工作、地上附着物清理、现场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完成后临时用地内恢复原状等因临时用地产生的所有工作,最终确保如期送电,在施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竣工验收、送电、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能监办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施工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6.2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6.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2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2 年 1 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6.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5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6.6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
4.3 工具维护费 105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12 月 16 日 上午 9 : 30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江苏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丰惠广场 | 地址: | 淮安市樱花路 23 号中业慧谷 B05 三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人: | 安工 |
电话: |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电话: | 0517-8908027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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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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