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新建公寓配套设施变电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辽宁工业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新建公寓配套设施变电所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工业大学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工程规模:辽宁工业大学新建公寓配套设施变电所建设项目,包含土建工程和变配电工程;土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变电所土建工程,含变电所内照明插座部分;不包括变配电设施。变配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变电所变配电工程,变电所内设备(含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及配套的母线及电缆等辅助材料、变电所的接地);增容工程配电线路(含水泥杆、断路器、避雷器、户外高压隔离开关、电缆等辅助材料)等。 2.4计划工期:一标段: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9日;二标段:1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25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 招标范围:一标段:土建工程,新建变电所土建工程,含变电所内照明插座部分,不包括变配电设施,详细内容以标段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变配电工程,新建变电所变配电工程,变电所内设备、增容工程配电线路等,详细内容以标段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施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一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二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领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领取和下载招标文件。 4.2网上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经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管理的通知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3网上领取时间为2022年07月15日8:00至2022年7月22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0.5万元,二标段2万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4.6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4.7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辽宁工业大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416-419866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项目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0416-3714332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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