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职教园区)三号综合楼施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产教融合职教园区)三号综合楼施工设计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威县审投资【2023】10号、威县审投资【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威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顺城路南侧、腾飞大街东侧。2.2建设内容:建设5F框架结构三号综合楼1栋,新增建筑面积18988.82平方米,内设办公室、普通教室、实训室和一体化教室等,购置安装实训设备和装备共163套(台),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等附属工程。2.3设计周期:20日历天。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相 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 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 问题) 。未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投标人被列 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查询时间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 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6 00:00至2023-07-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威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威县光明路教师发展中心 | 地址: | 襄都区开元北路恒大城公寓2号楼1413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伟 | 联系人: | 刘意 |
电话: | 0319-6156935 | 电话: | 0319-5278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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