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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居配电)

· 2024-02-05
[0]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6367 项目名称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6367005001 标段名称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居配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2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2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居配电) 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6367005001

江苏宿迁沭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已经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沭发基【 2022】2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居配电)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高墟镇强高路北侧、繁荣路西侧。

1.2 工程规模:

10KV居配电工程(配电工程、开闭所、1#配电房、2#配电房)。

1.3 工 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相关的标准、规范、行业标准等,一次性验收合格通电,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专项验收。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 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供配电);

1.7 本项目预算价为 1607.60310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 1607.603106万元。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报价( 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7.9 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05日 09:00 2024年02月09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0631523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宿迁沭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英莱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沭阳县南湖街道邻里中心

址: 沭阳县新世界商业广场 E1幢8单元201室

联系人: 戚苏齐

联系人: 吴信德

话: 0527-83668929

话: 13815705789

真: /

真: /

编: 223600

编: 223600

E-mail: /

E-mail: /

2024年02月0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居配电) 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6367005001

江苏宿迁沭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已经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沭发基【 2022】2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居配电)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高墟镇强高路北侧、繁荣路西侧。

1.2 工程规模:

10KV居配电工程(配电工程、开闭所、1#配电房、2#配电房)。

1.3 工 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相关的标准、规范、行业标准等,一次性验收合格通电,并通过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专项验收。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 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古泊丽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供配电);

1.7 本项目预算价为 1607.60310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 1607.603106万元。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报价( 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4.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7.9 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05日 09:00 2024年02月09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0631523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宿迁沭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英莱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沭阳县南湖街道邻里中心

址: 沭阳县新世界商业广场 E1幢8单元201室

联系人: 戚苏齐

联系人: 吴信德

话: 0527-83668929

话: 13815705789

真: /

真: /

编: 223600

编: 223600

E-mail: /

E-mail: /

2024年02月0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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