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2023年凌源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凌源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凌源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一标段、2023年凌源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凌源市域内 2.工程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建设任务4万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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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6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1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 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在全国及省级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失信曝光。2.凡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参加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兼投。5.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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