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GY2024CG105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第三中学配电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骄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新安江路2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元整(8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涡阳县第三中学配电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涡阳县第三中学供电工程项目,安装变压器和校舍线路新建等。其中包括新建落地式高供高技装置一套、S13-M-1600KVA/10KV箱式变压器一座、低压电缆分支箱4台、配电箱10台,新建从接火点至学校新建箱式变压器10KV电缆线路55米,新建从箱式变压器至各教学楼低压电缆分支箱至每层配电箱的0.38KV电缆线路221米。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镜。 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6217611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晓东、俞士刚、吴红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费用89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经理、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审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
3.开标日期:2024年08月01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无
7.项目经理:张镜
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审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08月1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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