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TQ-20221017
二、项目名称:清水河第三小学10KV配电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71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零伍万元零壹分(¥2050000.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清水河第三小学10KV配电工程 施工范围:清水河第三小学10KV配电工程:环网柜安装、高压电缆敷设、高压柜安装、变压器安装、低压柜安装、直流屏安装、配电房设备基础、电缆井砌筑、排管敷设、接地装置敷设、电气设备调试等,其中配电房照明不在此次编制范围内,详见预算书明细。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大林 执业证书信息:皖134171827277 |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效苗 、张华军、曹化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联系电话:0564-326198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清水河学校
地 址:金安区周集路与九里沟路交汇处西北角
联系方式:18075009586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红叶大厦1901室
联系方式:15156902352
项目联系人:石经理
电 话:151569023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响应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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